常德津市市检察院来沅江市检察院交流学习
2024-10-15 17:35:0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837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刘武)10月15日,津市市检察院来沅江市检察院交流学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沅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清主持会议,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参加座谈。

会上,沅江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任刘武介绍了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基本情况。两院就起诉案件打造、典型案例培育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并详细交流了督促行政机关整治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问题的法律依据、取证重点及办案难点等。

据悉,沅江市检察院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中心城区未划定设摊区域,导致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被食品摊贩占道经营,且部分食品摊贩未进行登记备案、未办理健康证明,长期向中小学生等销售食品,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问题。因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沅江市检察院于2023年10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2月15日,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目前,该街道办事处已完成对中心城区设摊区域的划定,对食品摊贩持续登记备案,确保食品摊贩规范有序经营。该案先后获评湖南高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湖南高院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津市市检察院认为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其提供了宝贵经验,沅江市检察院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推动行政机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以“小案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大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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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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